青岛旺裕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20万条橡胶轮胎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和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及概况
项目名称:年产120万条橡胶轮胎系列产品改扩建项目
项目概况:青岛旺裕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明村镇刘家庄子村路/街176号。项目投资10000万元,占地面积57378m2,建筑面积42952m2,购置密炼机、成型机、硫化机等主要生产设备373台套。项目建成后,年产120万条橡胶轮胎系列产品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青岛旺裕橡胶制品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王西健
联系人:13780636628
三、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名称:安徽锦程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刘洋
联系人:15064672181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、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(一)工作程序
1、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
2、建设单位进行**次公众公告
3、公众意见调查(发放问卷)
4、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
5、建设单位讲行第二次公众公告
6、建设单位向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申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
(二)工作内容
通过对本工程概况及所在区域环境概况进行分析,结合本项目现有工程的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,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:
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进行调查、本工程的工程概况及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,对本工程环境空气、声环境影响及生态影响进行重点评价,对工程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重点论证,对地表水环境进行一般评价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公众对该项目选址及项目环保问题有何要求和意见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根据部令 第4号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本项目的建设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前,采取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、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、咨询专家意见等方式征求公众的意见,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,十个工作日内,通过填写调查表、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。
问询及意见提出时限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青岛旺裕橡胶制品有限公司
二O一八年九月五日